一、在房屋交接中,须详细列明有关包括在房款中的设备,如水电煤、有线电视、维修基金、电话、空调、电视等设备。其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是有关固定装修。根据实践操作,固定装修包括房屋墙面、门窗、及无法移动的与墙面交接的橱柜、洗手间马桶、盆浴等,不包括煤气灶、热水器、脱排油烟机、灯具等。所以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如果对一些房屋中的专业术语不大熟悉的话,建议买方将自己想要的现有房屋中的设备尽量详细地写在合同上,避免以后出现纠纷。
二、为安全起见,建议买卖双方约定交房当场支付最后一笔房款。由于现在大多数购房者都使用贷款购房方式,往往由于银行贷款发放比较慢,双方约定在贷款发放前就先行交房或由于卖方的原因在买房付清全部房款后才交房,就会导致交房和付款分开,最终会造成交房中的一系列问题无法解决。为安全起见,建议买卖双方约定交房当场支付最后一笔房款。如交房中出现问题,则该笔房款先不交接,只有交房中的一切事宜完成,双方签定房屋交接书,才交付最后一笔房款。
三、房屋设备变更要约定清楚。在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约定的一些包含在房价中的设备,由于合同中的设备品牌没有确定,有些上家在交房前将房屋内的一些设备更换掉,比如将一些有品牌、价格较高的设备换成质量较差的设备。为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将设备的品牌甚至新旧状况写清楚或将相关设备拍照,双方签字认可就可以了。由于买卖合同中列出的设备多,则出售该房屋的评估费有所增加,建议双方在签定买卖合同同时签定一份协议,协议对有关设备事项约定清楚,并明确设备的价钱已包含在总房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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