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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房屋买卖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房产买卖纠纷、房产税费、商品房买卖、购房指南、农村房屋买卖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商品房买卖]
商品房抵押登记无效:行政机关未依法审查
权利明确,没有争议的房产均可以抵押。但是,日常生活中的下列房产,不能抵押: 1、诉争中的房产; 2、未经共有人同意的房产; 3、承租公房; 4、其他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 行政机关未尽审查义务的法律后果 行政机关未尽审查义务或者审查不符合要求,相对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该登记行为无效。法院判决登记无效,意味着抵押双方的抵押行为无效,抵押权尚未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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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购房指南]
购房款利息返还:购房合同解除之结果
购房款利息返还:购房合同解除之结果 (作者:张志胜,北京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04年12月30日,张某与北京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张某购买房产公司开发建设的某楼盘房屋一套,总价款13085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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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房产买卖纠纷]
对有争议的房产产权登记属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房产管理部门对存在争议的房产进行 产权登记 ,属于违法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房产管理部门在受理产权登记申请后,应当遵循实质审查的原则,对申请人的材料和房产进行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的审查,只有房产来源清晰、没有争议、手续合法时,方可予以登记。 一、房产产权登记实质审查与形式审查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产权登记时,应当进行实质审查还是形式审查曾经有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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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商品房买卖]
集资房、商品房公摊面积核准与房管局超越职权
集资房、商品房公摊面积核准与房管局超越职权 (北京律师,张志胜) 商品房建设与上市交易过程中,公用面积分摊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对此均予以明确规定。集资房公用面积分摊问题,法律并没有给出明确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擅自作出核准集资房公摊面积的行为属于超越职权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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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购房指南]
购房面积测绘、误差确定与差价补交
购房面积测绘、误差确定与差价补交 2006 年 6 月,王某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房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约定:王某购买房产公司开发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楼盘住房两套,合同约定房屋建筑面积共 290.54 平方米,单价 16800.00 元 / 平方米,房屋总价款 48810.72 元。合同还约定,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误差在 3% 以内(包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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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商品房买卖]
购房避税:二手房阴阳合同无效
购房避税:二手房阴阳合同无效 (作者:张志胜,北京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08 年 3 月,张某通过北京某知名房产中介公司(下称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该房屋坐落在北京市朝阳区双桥某社区,建筑面积 105 平米,单价约 10000 元人民 / 平方米,总价 1100000 元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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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商品房买卖]
逾期交房与逾期付款交叉违约问题分析
投资公司将房产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房产公司赔偿因为出租合同项下的房屋迟延交房造成的损失。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投资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并判令房产公司偿还租金收益款。 二、律师评论 1 、逾期交房与逾期付款交叉违约时违约责任的承担。交叉违约时,对方的违约责任不能成为己方免除责任的充分条件,除非己方可以主张相应的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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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房产买卖纠纷]
多次反覆的房产确权案是否可向最高院申诉?
还取消我们的房产所有权资格,并且不再受理我们的诉讼。 因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拒绝给我们填写相关证明,所以沈阳市高级人民法院也无法受理此案。 在这期间,已故崔某的家人利用各种非法的手段,最终暂时达到了他们无耻的目的。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现在应该采取何种途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我们能否向全国最高人民法院诉讼? 【解答】 1、你们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 《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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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房产买卖纠纷]
老人守护房产权益的三个秘密法律武器
一年一度的“九九重阳节”刚刚过去,有关如何保障老人合法权益的话题又成为了近日的热门话题。随 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房产的价格上升了,亲情的温暖却下降了,子女对父母房产的关注上升了,对父母生活的关心却下降了,这“两升两降”在老人与子女之间引发 了众多围绕争夺房产的纠纷,而老人往往会因精力有限和法律知识欠缺处于弱势地位,因此,社会有责任和义务帮助老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其房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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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房产买卖纠纷]
夫妻离婚房贷没有还完怎么办?
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 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 2.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购房指南]
按揭贷款有哪几种还款方式
房子是家庭生活的不可缺少元素,所以才有了众多的房奴,但如果有计划的还款,规划还款启示,供房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难,供自己的房子,总比付房租给别人合适些,下面是按揭贷款还款方式: 等额本金:当月还款总额=当月本金还款数+当月利息,当月本金还款数不变,当月利息逐月减少,当月还款额也随之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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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购房指南]
开发商在按揭贷款中有哪些主要权利?
开发商有以下主要权利: ⑴有权督促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如期支付贷款本息; ⑵有权直接取得贷款银行向购房人发放的按揭款; ⑶在代未如期还款的购房人清偿其尚欠的全部贷款本息后,即取得贷款人对购房人享有的包括抵押权在内的全部权益,有权依法处置抵押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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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购房指南]
按揭购房流程:异地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我是外省来的,之前都是一直租房子住,可是我心里想有个属于自己的家,请问律师: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按揭购房流程: 第一步: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请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付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 第二步:发 展 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 第三步:贷 款 银 行: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 第四步: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第五步: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步:通知发展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发展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行 第七步: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 第八步:贷款行信贷员将贷款档案归档 办理按揭贷款时您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给银行: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如果非本地人按揭买房还需提供持有本地户口的担保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即可。银行需要对开发商的相关手续及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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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购房指南]
购房签合同别忘约定解约权
合同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解除买卖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据此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 但如果购房人并没有法定或约定的解约权,则此时购房人解除买卖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从法律的角度,购房者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处理:其一是研究买卖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即是否约定了购房人此时的解约权。实践中开发商提供的合同很少会有这样的约定;其二是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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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商品房买卖]
如何规避按揭中二手房买卖风险
据一家二手房中介负责人介绍,这部分房屋由于使用年限不长,房屋户型和地段相对较好,因此很受买家的欢迎。但值得注意的是,按揭中的房屋买卖有一个卖方必须把银行贷款还清,将房产证先赎出来的过程,然后才能进行房屋转让买卖。当然,卖方自筹资金还清贷款是一个最好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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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办理旧房按揭常误解的几个问题
客户在申办按揭过程中,常因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导致被银行退回而拖延了时间。大多数资料需将原件与复印件对照审核,缺一不可。 二、对物业评估值要求过高。 很多客户要求评估公司把物业的评估净值做高从而达到提高贷款额度的目的,这是不实际的。银行对评估报告严格审核,必要时会协同物业估价所把关,估价不可脱离市场成交价,更不能受个人要求所左右,一切都有章可循。
咨询律师:
刘波
[购房指南]
购房贷款:各种性质的购房贷款汇总
即"按揭",是最普遍的购房贷款方式,手续简单、方便快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又称“按揭”,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公积金贷款: 贷款利率低是公积金贷款的最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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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购房指南]
购房按揭贷款: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和具体手续
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按揭贷款中人们最关心的是条件及程序,首先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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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