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好多人买了一个小户型的房子,公摊面积却不小。于是,心里就会疑惑,房屋公摊面积怎么算?自己是不是被坑了呢?其实呢,是大家不知道公摊面积怎么算,才会有这样怀疑。那么公摊面积到底怎么算呢?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商品房公摊面积规定。
屋销售面积一般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组成。但因公摊面积计算起来比较复杂,所以也是房屋买卖中猫腻重重、纠纷不断的焦点。
所谓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因公摊面积的不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
长期以来,消费者习惯按建筑面积买房,而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这就使某些不法开发商利用“公摊面积”这个合法外衣,在房屋销售过程中“不该摊的乱摊”。但是,由于建筑面积计算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购房者很难知道自己买的房子面积够不够,有没有被开发商兑水。 所以,很多购房者就这样吃了“哑巴亏”。
目前我国尚无法律对公摊面积加以约束,只有建设部的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的部门文件做出的原则性规定。现在政策主要是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执行。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
1. 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 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为:
1. 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 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 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其中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需要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之后的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怎么摊?
目前有一个可以用来考量的概念,即住宅楼公摊系数。住宅楼公摊系数计算方法为:需要公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总和除以参加公摊的各单元的建筑面积总和,然后用各单元参加公摊的建筑面积乘以分摊系数,就可以得出各套房屋的公摊面积。其中,需要公摊的面积要由产权部门测绘队实地测量。
一般来说,高层楼房的公摊面积要大于多层的公摊面积。高层公摊系数一般在0.18~0.26之间,而多层的公摊系数则在0.11~0.16之间。不过,每个楼盘,甚至一个楼盘各幢房子的情况都不一样,因此房屋的公摊面积要实地测量,要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关配套情况来定,没有限定的范围。
如何计算公摊面积
住宅楼公摊面积计算方法为:
分摊面积=各单元的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分摊系数=共有建筑面积总和/参加分摊的各单元的建筑面积总和)
附: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8.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9.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10.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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