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于抵押的不动产
发表时间:2013-03-18
浏览次数:248
根据我国《物权法》、《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抵押的: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7、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8、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
9、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动产;
10、未取得合法权证的违法建筑物;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不能用于抵押的不动产”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