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住宅十五标准
发表时间:200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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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所谓健康就是“在身体上、精神上、社会上完全处于良好的状态,而不是单纯的指疾病或病弱。”据此定义,“健康住宅”就是指“能使居住者在身体上、精神上、社会上完全处于良好的状态的住宅。”具体来说,健康住宅最低有以下几点要求:
1.会引起过敏症的化学物质的浓度很低。
2.为满足第一点的要求,尽可能不使用易散的化学物质的胶合板、墙体装修材料等。
3.设有换气性能良好的换气设备,能将室内污染物质排至室外。特别是对高气密性、高隔热性来说,必须采用具有风管的中央换气系统,进行定时换气。
4.在厨房灶具或吸烟处,要设局部排气设备。
5.起居室、卧室、厨房、厕所、走廊、浴室等要全年保持在17℃—27℃之间。
6.室内的湿度全年保持在40%—70%之间。
7.二氧化碳要低于1000ppm.
8.悬浮粉尘浓度要低于0.15mg平方米。
9.噪声要小于50分贝(a)。
10.一天的日照确保在3小时以上。
11.设足够亮度的照明设备。
12.住宅具有足够的抗自然灾害的能力。
13.具有足够的人均建筑面积,并确保私密性。
14.住宅要便于护理老龄者和残疾人。
15.因建筑材料中含有害挥发性有机物质,所以住宅竣工后要隔一段时间才能住。在此期间,要进行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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