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目前高房价早已超越经济的范畴,成为诸多扭曲社会现象的根源。对此,有媒体报道称,中央即将开征房地产特别消费税,针对的对象是房地产企业、炒房者和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之前,各级政府曾经出台过多轮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措施,但基本上是越调越涨。而这一次,对于国家出台实质性的调控措施,我们的期待是言必信,行必果。另外,相关的措施必须有操作性,并辅以配套,这样才能减少模糊空间,发挥政策措施的最大效果。
中央近期可能出台措施调控房地产市场,并非空穴来风,除了新华社"六连评"之外,a股市场上的主要房地产股过去三天连续下跌,资金流出现象明显,而股市是实体经济的先行指标。现实中,房价再度疯狂上涨,调控的压力越来越大。另外,重庆市市长黄奇帆之前曾表示,将针对高价商品房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相关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而这次根据相关媒体报道的特别消费税开征方案草案,内容主要有四部分,对于房地产企业,如果出售价格高于正常价格,将按照不同的档次课以不同的税率,比如高于合理利润20%但低于50%的,按销售价格10%征收;对于购房者,出售唯一家庭住房,5年以上免税,出售家庭拥有的第二套、第三套甚至以上住房的,分不同档次课以不同税率;对于个人购买住房,家庭唯一第一套,税率为零,购买两套以上的,税率30%。对于地方政府,卖地收入的85%上缴中央。如果相关的报道属实,那么这次的调控措施无疑击中了当前高房价的要害。房价之所以虚高不下,其原因无需赘言。而上述的这些措施,显然针对了房价虚高利益共同体中的几个核心部门,如果能对这些核心受益者进行精确打击,那无疑是治本之策。
如果开征房地产特别消费税属实,那无疑体现了中央的决心,而要真正落实这一决心在设计开征方案时必须尽量细化,并辅以配套,否则决心再大也不过是空喊口号而已。首先,必须明确房地产企业的合理利润。房地产企业的利润率到底维持在多高的水平,目前各种说法都有。外界认为房地产是暴利行业,而一些房地产企业认为他们的利润率其实很低。到底是多少,必须公开透明,否则以此为基础进行征税根本无从谈起。要实现这一点其实也不难,在土地拍卖招标时可以附带一个强制性的条件,那就是中标企业必须公开利润情况。至于针对炒房者和购房者的条款,其前提是这些人的真实信息必须联网可查。目前,在一些地方,经适房、廉租房遭冒名申请的事件仍然不少,如何尽量减少"狡兔三窟"之类现象的发生,我们在诚信建设以及相关资料征集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至于将卖地收入的85%上缴中央,如果没有配套,这一措施必然会遭到地方政府的抵制,如何辅以配套并在其他方面给地方政府相应补偿,这既考验中央的决心,也考验中央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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