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房地产 > 房屋买卖 > 房产税费 > 房地产消费税相关基本问题
房地产消费税相关基本问题
发表时间:2012-07-20 浏览次数:166

1.房地产特别消费税是谁提出来的?

答:重庆市长黄奇帆,他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上称,重庆已上报国务院申请施行特别房产消费税等抑制高房价思路。黄奇帆的做法有点类似于国资委要求非地产主业央企退出地产市场后,第一个表决心的是魏家福,这样的官员或者央企领导,都应该有良好的政治前途,起码有优秀的执行力与政治觉悟,比起唱反调的龙永图,黄奇帆做的太到位了。

2.房地产特别消费税的税基是什么?

答:经地方政府或者评估的房屋总价作为税基。我们从接近财政部的人士了解到信息是,非自住、大户型的高档住房,比如单价超过800万元的或者280平米以上的二套房或者二套以上的房子,将会被课税。基本的思路是:在不开征新税种的情况下,达到对大户型、非自住高档住宅保有环节增加税负以控制楼市投资行为的目的。

3.如果征收特别房产特别消费税,那么应该是从价征收还是从量征收?

答:从价征收。就我们推测,在开始的时候,特别房产消费税的征收可能是从价,这样很多三四线城市的豪宅因为单价低,并不能被覆盖,但随着特别房产消费税征收的深入,也将会有更详细的细则出台。

所以,老百姓没有必要担心,无论那个税种先出台,都是打击炒房者以及高档消费群体的,类似于奢侈品税的意思,对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有着长期而深远的意义。但值得注意的,房产特别消费税不同于物业税,出台也没有那么恐怖,此前靠提高契税、营业税、个调税等交易环节的税负,很容易被卖方转嫁到买方头上,而且还抑制了房地产市场的流动性,而保有环节的税收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效果更好,老百姓应该拍手赞成。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房地产消费税相关基本问题”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房产买卖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45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