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房地产 > 房屋买卖 > 房产税费 > 房产公司获益的店面房出租收入须缴个税
房产公司获益的店面房出租收入须缴个税
发表时间:2012-03-30 浏览次数:1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有条件优惠价格协议购买商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576号),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店购买者个人签订协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优惠价格出售其开发的商店给购买者个人,但购买者个人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商店无偿提供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租使用,其实质是购买者个人以所购商店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而取得的房屋租赁收入支付了部分购房价款。因此,购买者个人少支出的购房价款,应视同个人财产租赁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款的“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及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房产公司获益的店面房出租收入须缴个税”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房产买卖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55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