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08年以来,受美国次贷危机和周边股市大跌的影响,国内市场对政策面及外围环境的预期再度反转,中国股市一路下跌,从年初的5500点,连续击穿5000点、4500点、4000点等几个重要整数关口,狂泻到目前的3500点附近,上证综指一季度跌幅达36%,两市成交量极度萎缩,投资者恐慌情绪加剧,市场处于极度虚弱的萎靡气氛之中。中国经济在经历了2008年年初这个罕见的低温冰雪灾害的打击之后,中国股市也在这一年迎来了一个极其严峻的寒冬。目前,中国股市已经暴跌到了3500点关口附近,cpi的高企、再融资狂潮的涌动、人民币兑美元的持续升值令中国经济和中国股市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而一旦上证指数不能在3500点附近有效企稳,则持续近3年的中国股市的牛市将彻底反转,而这显然是政府和广大股民在奥运年和宏观经济调控的关键之年所不愿看到的,因此为了中国经济的平稳运行、为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政府有必要出台相应的措施来挽救股市的颓势,而调整印花税则不失为提振市场信心的一条有效途径。
一、当前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现状
证券交易印花税属于行为税类,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专门针对股票交易发生额征收的一种税收。对于中国证券市场,证券交易印花税是政府增加税收收入的一种手段,也是政府调控股市的重要工具。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股权转让书据和股份转让书据;纳税义务人是股份转让双方,并由证券交易所代扣代缴;计税依据是双方持有的成交过户交割单。
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1990年首先在深圳开征,因其承担了对调控证券交易的多项功能,所以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经历了多次调整。90年代初期,当时主要是为了稳定初创的股市及适度调节炒股收益,由卖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额的6‰交纳。同年11月,深圳市对股票买方也开征6‰的印花税,拉开了内地双边征收印花税的历史序幕。1992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股份制试点企业向社会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成交金额,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1999年以来,中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经历了七次调整。其中有两次是上调,2007年“5.30”之前的总趋势是逐步降低,由6‰逐渐降至1‰,“5.30”之后由1‰骤升至3‰,而美国、加拿大等国则早已取消该税。
我国目前现行的证券交易印花税由证券买卖双方分别按3‰的税率征收;基金和债券不征印花税。该税收中央与地方的分配比例为中央97%、地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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