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房地产 > 房屋买卖 > 房产税费 > 关于外贸合同暂缓征收印花税的批复
关于外贸合同暂缓征收印花税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2-04-09 浏览次数:58

发布部门: 国务院goblin

发布文号:

关于涉外经济合同征免印花税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我国外贸事业的发展,国务院同意一九八九年和一九九o年两年,对外贸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其他涉外经济合同以及外贸公司为收购出口货源与国内有关企业签订合同的征免印花税,按《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外贸合同暂缓征收印花税的批复”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房产买卖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63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