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顾先生将房屋挂在中介代售,但是中介售房时并没有按照他所要求的价格就与卖家约定成交,顾先生拒绝交房,并将房屋售给了另外一个买家。为此,中介要求顾先生承担相关的违约费用,而顾先生对此表示异议。
4月初,顾先生将一套房屋挂在某房产中介准备出售,他当时报价53万元,后来顾先生觉得不妥,后加价1万元。4月中旬,中介通知顾先生有人看房,当时顾先生在外地,就告知中介如果买家满意就让中介代做决定。当天下午中介就告知顾先生房屋出售协议已经签好,售价为53万元。顾先生质问为何不按之前约定的 54万元出售,中介人员表示加价后买家不愿购买,既然顾先生授意他们就做了决定。
没想到一怒之下顾先生拒绝卖房,但是协议已经签好,买家要求履行合同。中介找到顾先生表示,如果他不按照合同约定,就要赔偿违约金。那么,顾先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律师说法:
律师认为:在此案中,顾先生当时委托中介签字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书面承诺以及授权书,而中介与卖家双方在委托房屋买卖交易时,必须要有书面委托协议和正规授权证明才能代签字,因此中介代签的行为本就不合法。同时,中介在与买家签订卖房合同时,也必须出具卖家签字的委托手续,在没有任何委托手续的前提条件下,仅口头同意是无效的,中介也是无权代理的,中介与客户签订的这份协议是无效的,因此中介要求顾先生承担违约金也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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