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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去世后,她的房子面积纠纷问题?
发表时间:2012-09-13 浏览次数:407

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

法律咨询: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家3口现在都住在上海,奶奶是住在老家江苏海门的,自从奶奶4年前去世后,那边的房子就一直空着,那边也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亲戚,而最近收到亲戚的消息,说房子的左边本来是羊棚,现在已经被旁边一户人家拆了,用来耕地,而房子的右边本来是茅房,现在也被拆了,被另一家用来造路。而我爸妈都不懂,他们也要上班,这次终于有几会能回去解决,但那些地方已经被种好了,也造好了路。而且听我爸说,他一年前去拿房产证,村委的人已将左边的羊棚的地方划给别人了,因为我爸不懂,而且也很好说话,所以就一直让那个人种到现在,这次回去我想都要回来,请问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如果村委不给解决方案,调解不了,迫不得已要上诉的话,那如果胜诉的话,律师费是不是由对方出呢?

律咖网律师解答:

你奶奶应该有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按照上面记载的情况就可以确定你奶奶宅基地的范围。你奶奶去世以后,没有进行遗产分割,因此你爸爸同意让别人耕种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权利,属于无效行为。你们可以用继承人的名义起诉侵权方。律师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院一般不支持,但你可以提出要求。

相关法律知识:

房产纠纷的分类

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

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如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土建、设备安装、装修)、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如房地产咨询、评估、中介)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他项权利侵权纠纷(如相邻用水、排水、采光、通风)等等。

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使用的争议纠纷,经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入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等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裁决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个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之间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争议经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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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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