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监会再三重申二套房贷政策,对二套房认定给予一定的标准,在此之前,一些银行对“二套房贷”认定标准不一,购房人对“二套房贷”界定比较模糊。专家从下面四个案例中,教你如何认定二套房。
案例1:首套房贷款购买且已结清,再次使用商业贷款购房
名牌大学毕业,现在在外企工作的欣然,工资水平和思想水平都挺超前。大学毕业后就开始贷款购买单身公寓,现在贷款已经结清。工作多年之后,欣然又在琢磨着为自己改善一下居住环境,再将单身公寓出租,以房养房。但她听到二套“从紧”的消息,不知道去申请贷款时会不会被归为属于“二套房”范畴。
银行表示:这种情况是比较典型的“二套房”个案。温州各大银行一致认定,借款人第一次购房已使用了商业贷款,当再次申请使用商业贷款购房时,银行的征信系统会查到第一次贷款买房的记录。因此按照相关规定,欣然再次使用商业贷款购房时势必会算做“二套房”。
案例2: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使用商业贷款
因为利率低,首套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人应该不在少数,李斌也是其中的一员。但由于工作变动,每次上班都需要穿过大半个城市,因此,有了些存款的李斌,准备在离公司近一点的地方换一套大一点的房子。这几天李斌看中了一套位于火车站附近的二手房,但需贷款超过100万元,超出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而商业贷款资金到位比较快,所以这次购房他打算使用商业贷款,但不知道是否会被认定成“二套房”?
银行表示:如果借款人第一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二套申请商业贷款,那么根据现行银行政策是会被视为“二套房”的,因为在银行的征信系统中,公积金贷款也会记录于此,有无贷款记录一目了然。与之相反,如果李斌第一套用的是商业贷款,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则不会被公积金认定为“二套房”。
案例3:婚前个人名下有房,婚后以另一半的名义再贷款买房
叶先生刚结婚不久,眼看房贷优惠政策将要取消的传闻一阵紧一阵,也想搭赶政策“末班车”。叶先生在婚前名下曾有一套贷款买下的房产,而妻子名下无任何贷款购房的记录,因此叶先生打算用妻子名义申请房贷。但他担心这次购房会被算作“二套房”。
银行表示:对于结婚之前名下有房产,当结婚后,虽然另一半名下无房,但是由于两个人组建了家庭的这种情况,温州各大商业银行一致表示:根据《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的规定,“二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借款人房贷次数的,因此叶先生虽然以妻子名义申请贷款,但其婚后第一套房产依旧算作“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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