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2、本合同所称经济适用房是指纳入武汉市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发建设和定价,向本市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一户限购一套。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做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身份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步伐的通知》武政(1998)125号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住宅小区【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房屋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现房】【预售房】。销(预)售房批准机关为 ,房屋销(预)售许可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其房屋平面图见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栋 单元 层 号房。
该房屋的用途为 ,属 结构,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房屋【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该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根据市房地局、房改办同意楼层调节系数,实际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 元×
﹪=
元),总金额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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