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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购买90平以下住房契税优惠政策收紧
发表时间:2012-03-30 浏览次数:226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可以享受1%契税优惠税率,但这一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已经开始收紧!

获悉,本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称,对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政策问题明确如下: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从该通知的规定看,两人或多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这套房子,对其中任何一位购房者来说,都必须是唯一的住房,否则就不能享受1%契税税率优惠。

过去只要一方无购房记录都算“首次”

“之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只是规定,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税率为1%,但对这个‘首次’并没有详细的情形规定。比如,丈夫名下有一套房,但妻子、子女名下无房,后来又以夫妻、父子联名买房,算不算‘首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只能看广州市房管局档案馆里查到的情况,联名购房者中一方名下查不到购房记录的,我们都算首次购房。”21日,广州市财政局契税征管部门有关人士说。

现在任意一方有购房记录不算“首次”

不过,在这个新政策出台后,对一方已有购房记录的联名购房者来说,这样的好事不会再有了。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如果非首次购房,均要多缴0.5%的契税税款。目前在广州执行的政策是:契税税率为3%,其中,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暂减半征收契税,即税率为1.5%;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个人,暂按1%税率征收契税。

据了解,国务院年初出台的调控楼市“国11条”对“二套房”的界定口径更严,明确将“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纳入二套房界定范围中,原来,以“户(家庭)”的界定标准主要是指“夫妻”,现在把“未成年子女”也纳入了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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