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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模式分析与探索
发表时间:2012-03-30 浏览次数:307

税收征管模式简单地理解,就是实行税收管理的主要方式。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税收管理模式涉及到基层税务机关税收管理机构的设置、税收管理职能的定位、税收人力资源的组合等等重大的问题,直接关系到税收管理能否真正有效实施,影响着整个税收工作的效率与效果。国家税务总局在2004年提出了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实行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收征管目标,其中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是能否实现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关键所在,但出于各种原因的考虑,我省近期已全面停止了税收管理员、联系员、片管员等税收管理方式。那么,取消这些税收管理方式以后,基层税务机关如何实行有效地税收管理,如何建立符合基层税务机关实际情况和税收整体工作需要的税收管理模式,就成了目前重大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从税收征管模式的历史出发,结合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税收管理模式的发展变化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并大胆探讨建立税收征管模式的可能方式,一家之言,供大家参考。

一、 税收征管模式历史回顾

现实源于历史,是历史的发展和延续,回顾税收征管模式的历史,有助于我们更加清晰地了解税收征管模式的发展变化和存在的问题。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基本上经历了三个阶段,即税收专管员制度、集中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员制度。下面简单加以回顾。

1、 税收专管员制度。94年税制改革以前,我国实行的是“一员下户,各税通管”集征、管、查于一身的税收专管员制度。税收专管员制度的产生源于当时我国计划经济下社会经济改造和急于恢复经济发展的特定的历史环境,该制度的优点是行政动员能力强,税收征管效率高,便于税务部门快捷高效地完成税收任务,为当时快速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为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建设积累资金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税收专管员制度同时也存在着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等问题。

2、 集中征管制度。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进展,94年税制改革实施以后,“以申报纳税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查”三分离的集中征管模式取代了原来的税收专管员制度。应该说集中征管制度较好地解决了专管员执法不严、为税不廉、滥用权力等问题,集中征管也有利于信息化的应用,提高了管理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改善了税收服务。但是随着经济和税收工作的发展,集中征管制度也逐渐暴露出了“重管事,轻管户”、税源不清和“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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