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税收征管信息化,将越来越有利于提高税收管理的高效,准确。更好地给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使税负的公平、公开更加透明,更加有利于征纳双方,上级机关和社会团体等相负监督;但一些税收管理人员在闲谈中有这样一种思想反映:国家对税务部门的征管模式改革的目的,就是对税务干部职工的不信任,专管员手上无“权”,一切都免“谈”。我认为这是某些同志的思想认识上的误解。
我们都知道,税收征管的主要任务就是推进以法治税,保证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税务人员服务于税收管理工作,发挥组织财政收入,宏观经济调控,监督管理相关经济活动的职能作用。征管改革就是改变由于客观情况变化,而同实现这些任务不相应的制度,建立新的制度;征管模式改革是征管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其实质是征管模式的转换;即改原来上门分散布征管为集中申报纳税,改传统征管手段为现代化征管手段,改专管员各税统管为业务工作专业化分工管理,改打击偷税,逃税,为税收管理服务。通过这个监督制约又协调促进新的征管模式运转。才能有效地遏制和消除旧征管体制对征管工作带来的许多弊端。
征模式的改革有利于税务机关内部的廉政建设。有的同志把新的征管模式概括为:“外反偷、漏税,内防不廉”这是恰如其分的,如果有些同志非要把征管模式的改革说成“就是对着专管员的不信任而来的”,也应该看做是党和国家对专管员的爱护措施。有到于某些同志不犯或少犯错误,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政策业务水平,更好地健康成长。至于“是对专管员的不信任”,也应该理解为对极少数违法乱纪人的不信任。我看这没有什么不好的。
广大地税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以及广大纳税人,都必须充分认识征管改革的现实重要性和历史必然性,自觉地支持、服从、参与征管改革,同时还奉劝对征管改革有疑虑的同志务必端正态度,紧跟形势,转变观念,振奋精神,齐心协力,同大家一道把我县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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