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财税法 > 税法 > 税法法规 > 基层地税部门国际税收工作的若干思考
基层地税部门国际税收工作的若干思考
发表时间:2012-03-30 浏览次数:322

自2003年省局成立国际税务管理处以来,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工作成效不断显现,国际税务管理影响日趋扩大,形势喜人。但也应该看到,市以下基层国际税务管理工作才刚刚起步,问题很多,困难不少。为此,我们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对当前加强基层国际(涉外)税收管理工作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内外资税制已是大抛所趋

(一)认识不到位,影响了国际(涉外)税收职能的发挥。1、就工作职能而言,认为国际(涉外)税收职能单一。在国际税务机构没有组建之前,其工作职责一直由系统内负责流转税管理的部门代管,省级为税政一处,市级为税政一科,县、区级一般是税政股或业务股。流转税管理主要是负责具体政策的贯彻落实,属于税政部门。因此,基层普遍认为从流转税中分离出的国际税务机构当然是现行税政职能的进一步细化,其工作职能应与征收管理无关。2、就工作内容而言,认为只是负责涉外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同志由此推断,国际(涉外)税收的工作内容也必然萎缩或被取代。3、就工作方法而言,技术难度大,程序复杂。国际(涉外)税收有其特定的技术和要求,比如情报交换保密性的规定,税务审计中抽样方法的运用,各类工作底稿的制作,以及反避税中嫌疑户的筛选,国内外各类市场价格信息的收集,都没有现成的模版,需要不断地探索和积累,其工作成效也很难从税款查补上体现。对广大基层税务干部而言,远没有内税管理简单明了、驾轻就熟。因此,基层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甚至当成一种负担,往往是上级布置什么,做什么,点到哪,做到哪。

(二)机构人员不到位,工作开展缺乏组织保障。目前,就市一级而言,全省17个地市只有7个地方设立了国际税务管理科,另外10个地方的国际税务管理工作仍由税政一科代管,在县、区级,则更缺乏专门的机构,通常为2人,要对口市级3-4个部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工作量可想而知。再加上市、县基层部门普遍存在一种重内税轻外税的现象,在具体管理中,人员调整随意,岗位变动频繁,影响了国际(涉外)税收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人员素质不高,工作成效不大。国际(涉外)税收相对于内税的管理,对税务人员的素质要求更高,需要大量的复合型人才,不仅要掌握会计、财务、税收、审计、经济学、法律、计算机、外语等共性知识,还要掌握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与经营战略、国际税收、数理统计、涉外税务审计技术、反避税技能等岗位知识。当前,基层税务干部的素质离这一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会计算机的,不懂税收;懂税收的,英语又知之甚少;熟悉内税管理的,对国际税务管理知之甚少,人才的匮乏,决定了基层国际(涉外)税收的工作水平很难真正提高。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基层地税部门国际税收工作的若干思考”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个人所得税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6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