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缴税款的退还
纳税人因计算错误、税率适用不当、币种及汇率的误差等原因,超过应纳税款多缴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依职权或应纳税人的要求予以退还。
1 、多缴税款退还的条件和范围
( 1 )税款退还的前提是纳税人已经缴纳了超过应纳税额的税款。( 2 )税款退还的范围包括:① 计算错误和结算性质的退税;② 为加强对收人的管理,规定纳税人先按应纳税额如数缴纳人库,经核实后再从中退还应退的部分;③ 减免税政策执行滞后造成的退税。
2 、税款退还的方式和时限
( 1 )税款退还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税务机关发现后依职权主动退还;一种是纳税人发现后要求退还。
( 2 )税款退还的时限。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税务机关发现的多缴税款,应立即退还;二是纳税人发现的,可以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 年内要求退还。
3 、税款退还的要求
( 1 )税款退还的时间要求。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而主动退税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 日内办理退还手续;在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情况下,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多缴税款的所属税种、税额、原完税凭证的号码、缴库日期,提出退款要求。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 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 2 )税款退还的数额。① 在税务机关发现后主动退还的情况下,其退还的数额为纳税人多缴纳的税款;② 纳税人发现后要求退还的情况下,退还的数额是纳税人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银行同期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翱」算。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 3 )退税时的税款抵缴。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
(二)税款的追征
在实际税款征缴过程中,由于征纳双方的疏忽、计算错误等原因造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税务机关依法对未征或少征的税款要求补缴,对未缴少缴的税款进行追征。
1 、税款追征的条件和范围
( 1 )税款追征的前提条件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了应纳的税款。
( 2 )税款追征的范围包括:① 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行为违法造成的未缴或少缴税款;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主观故意的计算错误以及明显笔误造成的未缴、少缴税款;③ 偷税、骗税和抗税。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税款的退还与追征”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