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直属分局税收征收方式认定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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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
地点: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山西路43号管理科
办理程序: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企业,经向直属分局管理科管理员提交《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鉴定表》后,经直属分局审批,可实行核定征收。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
地点: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山西路43号管理科
办理程序: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企业,经向直属分局管理科管理员提交《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鉴定表》后,经直属分局审批,可实行核定征收。
三、印花税征收方式鉴定
地点: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山西路43号管理科
办理程序: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企业,经向直属分局管理科管理员提交《印花税核定征收方式鉴定表》后,经直属分局审批,可实行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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