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取得的转播收视费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发表时间:201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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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电视转播台(或其他单位)向当地用户有偿转播由中央电视台或其他电视台播放的电视节目,应由直接向用户收取收视费的电视转播台按其向用户收取的收视费全额,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播映电视节目的中央电视台或其他电视台从各地电视转播台分得收视费收入,不再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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