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财税法 > 税法 > 税法法规 > 我国证券印花税调整历史回顾
我国证券印花税调整历史回顾
发表时间:2012-03-30 浏览次数:13

1991年10月,深圳市将印花税率由6‰调到3‰,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买方、卖方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3‰。

1992年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交易双方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1997年5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率由3‰提高到5‰。

1998年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又将税率由5‰调低至4‰。

1999年6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将b股交易税率由4‰降低为3‰。

2001年11月16日,财政部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0.2%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05年1月24日,财政部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0.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07年5月30日,财政部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0.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我国证券印花税调整历史回顾”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个人所得税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0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