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财税法 > 税法 > 税法法规 > 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定与取消
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定与取消
发表时间:2012-03-29 浏览次数:314

一、纳税人申报方式包括:直接申报(上门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电子申报)、邮寄申报、简易申报和其他方式。

二、纳税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 核定邮寄(数据电文)申报方式:《邮寄(电子)等申报方式申请审批表》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取消邮寄(数据电文)申报方式:《取消邮寄(电子)申报申请审批表》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核定(取消)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核定(取消)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申请审批表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流程图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定与取消”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个人所得税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1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