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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保新型人身保险产品风险提示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2-05-28 浏览次数:207

为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就新型人身保险产品风险向广大保险消费者提示如下: 

一、本提示中的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包括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分红保险产品的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可分配给您的红利是不确定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投保人可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在各投资账户之间的资金分配,但承担全部投资风险。万能保险产品结算利率超过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购买新型产品后会存在费用扣除情况,请您详细了解。 

二、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兼具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不宜与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等金融产品的收益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混同于银行存款或者基金。 

三、在购买新型人身保险产品时,您有权利要求销售人员出示资格证、展业证等证件。 

四、新型人身保险产品一般保险期限较长,保费缴纳方式分一次性缴费和分期缴费两种,投保前请您根据自己的缴费能力选择缴费方式。 

五、投保前请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购买保险后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六、请您填写投保单时一定要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要亲笔签字确认。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客户回访工作。 

七、新型人身保险产品规定有10天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撤销保单,您可以收回全部已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将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在犹豫期后退保,您将承担一定的损失。 

八、如您发现保险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销售误导问题,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维护您的权益。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投诉电话:0771-553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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