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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起 湖北省宜昌市城区参保单位启用新缴费基数
发表时间:2013-07-19 浏览次数:40

城区201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将于7月正式开始  届时用人单位申报社保将启用新的缴费基数

据了解,参保单位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2012年度宜昌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为28697元(2391元/月),凡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计算缴费工资基数,即 1440元/月;高于300%的按300%核定计算缴费工资基数,即7200元/月,高出300%以上部分不作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基数以元为单位,保留到十位,十元以下四舍五入。

参保单位需在2012年8月30日之前,登录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2013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参保人员信息,核对本单位应申报职工人数。网报单位可直接在网上进行年度基数申报。凡在6月30日前未办理参保职工增减变动申报的单位,须先办理今年社保缴费申报结算,次月才能办理新一年度的参保职工增减变动申报手续。

市社保征稽处提醒广大参保单位,据实申报社保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的法律义务,只有参保单位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才需要按照60%申报,而不能为节约支出成本违规“就低申报”。今年,该处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申报缴费基数单位的责任追究,对于按低基数倒算申报的单位,一经发现,将进行重点稽核。

另悉,为保障职工社保权益,鼓励职工参与对单位的监督,年度申报将继续严格遵循“两表两签字”的原则。职工本人必须在《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上签字,严禁他人代为签字,由单位劳资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收集上报,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一经核定不予更改,由此产生的社保纠纷由参保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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