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保险法 > 保险理赔

保险
理赔

保险理赔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保险理赔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财产保险理赔、人身生命保险理赔、其它保单约定理赔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财产保险理赔] 挂靠车辆如何投保
挂靠车辆如何投保 机动车挂靠经营是目前在客运、货运领域广泛存在的一种经营现象,受国家交通运输、车辆管理、财政税收等政策的影响,部分实际由个人出资购买的车辆,为了能够获得线路经营权以及更多的运输资源,将自己的车辆登记在运输企业的名下,以所挂靠企业的名义进行运输经营。挂靠企业则负责为这些车辆办理上牌、年审、保险以及营运手续,然后收取一定的管理、服务费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新开户的股民可能都有这样的经历,需亲笔抄录一份“风险提示说明”,此举重点在于提醒股民“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如今,投保投连险、万能险和分红险3类新型寿险产品的客户同样也需要亲笔抄录一份“风险提示说明”,表明在投保环节中,知晓产品的特点和利益的不确定性。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近日强调,如此新规主要旨在严防新型寿险产品的销售误导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公告》建议,由于新型人身保险产品一般保险期限较长,消费者在投保前须认真考虑自身的缴费能力,不要将短期内可能需要使用的资金用于购买此类产品,并慎重对待退保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新型人身保险产品有10天的犹豫期(自客户收到保险合同并签字起的10日内)如在该期间退保,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客户可收回全部已缴纳保费。
咨询律师: 刘波
[人身生命保险理赔] 购买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大有学问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分为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  如果选择购买分红保险产品,投保人应当了解分红保险可分配给投保人的红利是不确定的,没有固定的比率。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如果实际经营成果好于预期,保险公司才会将部分盈余分配给投保人。如果实际经营成果比预期差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人身生命保险理赔] 购买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注意什么
课堂主题一:市民王女士问,她想购买一种新型的人身保险,是不是所有产品都有高额的分红?新型产品具体是指什么?  山西保监局专业人士解答: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以下简称新型产品)是指投资连接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等区别于传统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的人身保险产品。新型产品的共同特点是兼具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理财功能,保险利益不确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人身生命保险理赔] 推进人身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
作为新保险法的配套规章之一,《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主要从销售、售后和持续披露等环节对保险公司的宣传销售行为进行了规范,旨在遏制销售误导。  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方力介绍,《办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对规范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打击销售误导,保护投保人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咨询律师: 刘波
[人身生命保险理赔] 贷款农户将获免费人身保险
本报讯(记者刘洋)3月6日,沈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面向农村地区启动“阳光·惠农贷春季行动”,农户申请贷款时,市农信联社将为其免费提供商业人身保险。  阳光·惠农贷是沈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与保险公司合作,共同为广大农户定制的新型金融产品,目前包括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设施农业贷款三个具体品种。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为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就新型人身保险产品风险向广大保险消费者提示如下:  一、本提示中的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包括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分红保险产品的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可分配给您的红利是不确定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投保人可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在各投资账户之间的资金分配,但承担全部投资风险。
咨询律师: 刘波
南宁讯(记者 梁为)日前,广西保监局发出了关于投保新型人身保险产品的风险提示: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兼具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不宜与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等金融产品的收益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混同于银行存款或者基金。  据广西保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副处长莫利宁介绍,此次进行风险提示,就是要促进寿险公司贯彻去年10月起实施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打击销售误导行为。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日前,为配合新《保险法》的正式实施,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对六大方面内容进行修订  与《暂行办法》相比,新《办法》对六大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规范。  作为消费者,我们不妨做个了解
咨询律师: 刘波
[人身生命保险理赔] 推进保险业 依法攻陷消费者心理阴影
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必须着力解决保险消费者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保险服务质量涉及到保险企业经营管理的诸多环节。提升保险服务质量,首先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理赔难、销售误导和营销员素质等突出问题入手,以防范化解声誉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不断提高保险业社会满意度。  切实解决理赔难问题。
咨询律师: 刘波
[人身生命保险理赔]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
产品累计利率的确定有随意性,重大疾病类产品亦采取分红形式等。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将给我国寿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隐患,也将损害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损害整个保险行业的社会形象,同时也不利于保险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下发了《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个人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和《个人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人身生命保险理赔] 新型人身保险产品谋求发展的对策
不完善,宏观监管的传导机制就将受阻。因此,进行产权和治理结构等制度创新,重塑我国保险市场的微观基础,从而构建微观自律机制是解决新型产品发展深层次问题的关键之一。  (二)创新营销制度  不少代理人为单纯追求业务发展,不切实际地随意宣传、夸大投资回报率,误导消费者,引起保户对新产品的不信任和对寿险公司的不信任,从而导致保险市场的信用缺失和信用危机。因此,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保险信用已成为共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人身生命保险理赔] 反思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存在的困境
保险营销制度和保险公司经营模式的理念有错吗?  新型产品(例如投资连结产品)的投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这类产品一般来说是针对特定的收入较高的在获得保障的同时还有投资兴趣的客户。因此,保险公司或其推销人员的选择的推销对象和是否购买这种产品可能承担的风险的提示就尤为重要了。
咨询律师: 刘波
[人身生命保险理赔] 新型人身保险产品是重要的创新
实现各个金融子市场之间融合与对接的重要途径。即先逐步打通金融市场间的藩篱,建立起一体化的金融市场,然后再建立起切合国际及中国金融发展需要的综合金融服务的混业模式。新型人身保险产品代表了现代寿险产品的发展方向,目前已成为英、美等发达国家寿险市场占有重要地位的核心和主流产品。1999年,变额寿险产品在美国当年寿险市场的份额达到40%,英国个人寿险市场达到40%、养老金市场达到53%。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人身生命保险理赔]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包括哪些?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是相对于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而言的,包括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等。  什么是分红型保险?  分红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保单持有人可以获得红利分配。
咨询律师: 刘波
在购买的时候,各位既要考虑其是否能满足自身所需的保险保障功能,也要注意在投资回报方面的各项特征。以下分别介绍三种人身保险新型产品需要注意的事项: 购买分红保险产品应注意事项: 如果投保人选择购买分红保险产品,投保人应当了解分红保险可分配给投保人的红利是不确定的,没有固定的比率。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如果实际经营成果好于预期,保险公司才会将部分盈余分配给投保人。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一是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分别在本公司的网站、营业网点、代理网点张贴《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保险公司在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时,应主动出示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告知犹豫期、退保费用、新型产品投资收益不确定性等内容,就条款重点内容向投保人进行解释说明,帮助投保人正确理解保险产品。投保人在投保之前,要认真阅读以上资料,并于投保时亲笔签署投保提示书。
咨询律师: 刘波
[人身生命保险理赔] 亲笔抄录风险提示 确定利益不受损
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办法》实施情况,并澄清新型产品“确定利益”不受新规影响。 保监会表示,管理办法于09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各保险机构的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这对打击销售误导,保护投保人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全流程”防范遏制误导 提及保险误导,消费者通常会习惯性地认为是在销售中遭遇了误导。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实施要求 监管者要做到从售前、销售、售后和持续披露的多个环节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透明性,“全流程”提高保险公司的强制披露义务。
咨询律师: 刘波

保险理赔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7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