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源于西方国家,它是专门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2007年,中央财政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作为党和政府实施的一项支农惠农措施在全国六个省区进行试点,湖南省是试点省之一,并于2008年在全省全面推广。农业保险增强了广大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承受力,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的受灾损失。
一、2007年湖南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执行情况
2007年,湖南省作为试点省份之一,开展了水稻、棉花及能繁母猪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试点。全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7.48亿元,累计支付保险赔款4.4亿元。在种植业保险方面,实现保费收入5.2亿元,其中:各级财政安排保费补贴资金5.06亿元,承保面积3101万亩,占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的49.21%,占试点面积的69.48%,覆盖了13个市州43个县(市、区、场)475个乡镇560万农户。其中:承保水稻面积2951万亩,实现保费收入4.84亿元,支付赔款3.7亿元;承保棉花面积150万亩,实现保费收入3545万元,支付赔款3917万元;承保能繁母猪380万头,实现保费收入2.28亿元,支付赔款3170万元。
二、湖南省农业保险推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业保险补贴的实行在转移农业风险、减轻政府负担、引导农民积极参保投保等方面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但是,由于农业保险本身属于政策性保险,其在展业、承保、防灾减损、查勘理赔等方面的复杂性,加之农业保险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一)农民风险意识淡薄,对农业保险认识不足是农业保险推广的主要问题。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农业保险的建立到农业保险制度的完善花了近半个世纪的“孕育”过程,而我国恰恰缺少了这个必需的“渐进”过程,以至于我国农业生产长期“靠天吃饭”,农民大部分没有风险防范意识;其次,农民普遍对农业保险理解不透、认识不足,特别是对这样一件新鲜事物一时半会还难以接受,宁愿抱存侥幸心理,祈望老天给一个好收成,甚至还有人错误地认为农业保险是向农民变相收费。因此,有效地开展农业保险首先是要如何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知水平。
(二)农业保险的高费用、高费率与农民的低收入是农业保险推广的瓶颈。农业生产由于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使其具有受灾频繁、广泛的特点,导致其风险损失率高,加之农户与农作物种植的分散,当前保险公司一般只设置到县城,且一个县级保险公司人数不多,根本无力深入乡村开展保险业务,而乡村既无机构又无人员,交通也不方便,挨家挨户承保费时又费力,业务成本加大,这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另外,从国外实施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来看,农作物保险的费率一般在2%—15%之间,高于其他财产保险,而它所面对的是广大的低收入投保人——农民。我国中部和西部地区从事小规模种植业的农户,一般来讲大多缺乏投保的支付能力,更不愿意再“额外”负担一定的保险成本。当然,高收入的家庭自愿投保的积极性也不一定很高,根据美国、日本等农业保险发达国家的经验,政府给予的保费补贴不低于总保费的2/3,而我国以前就没有实施补贴政策,2007年才开始实行试点。这种高费用、高费率与投保对象的低收入导致向农民收取保费难。如在永兴县太和乡,保险公司组织了3个组6人向农户收取能繁母猪保费(12元/头),3天时间先后到了15个村103个组,每天跑几十里路,总共收取的保费仅为264元,6个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支出比例比收到的保费还要多。
(三)勘赔定损难、理赔标准低是农业保险推广的技术障碍。从事种养业的农民遭遇自然灾害后,由于没有技术性较强的专业仲裁机构,灾害损失难以确定,赔偿金额很难在保险公司与农户之间达成一致,极易出现理赔纠纷。同时,目前的理赔标准较低,据调查,湖南2007年对棉花保险的理赔金额最高是每亩300元,而棉农实际为此支付的农药化肥款就远不止这个数,且还有大量的人力物力没有计算。再则,由于勘赔、清算工作量大,理赔到户时间长,这些技术性问题的存在对农民积极参加农业保险有着相当的负面影响,并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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