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 嘱
立遗嘱人:邓××,女,汉,19××年12月12日出生,现住 ××小区××园××号楼××单元102室,身份证号:×××××××。
鉴于我本人年事已高,鉴于我本人此时意识清楚,能正确的表达自己的意志,特请××和××作为见证人,并由见证人××代书遗嘱如下:
一、本人现有的主要财产:
1、坐落于××区××路小区21栋3单元402室(建筑面积60平米),房产证号:石房权证东字23305××××号;
2、××市××区××路19号4—201室(建筑面积70平米),房产证号:京房权证东字第23301××××号,该处房产中有属于我本人的个人财产份额以及我应依法继承丈夫张文的在该处遗产中的财产份额。
二、对于上述我本人所有的财产以及财产份额,仅由我的女儿张荣一人依照本遗嘱全部继承。
立遗嘱地点:××市××小区××园××号楼××单元102室
立遗嘱人:邓××
立遗嘱时间:2010年××月××日
从内容上讲,(1)遗嘱应当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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