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文书 > 其他 > 财产继承公证书
财产继承公证书
发表时间:2016-06-09 浏览次数:481

公证书

(20XX)证××民字第11号

申请人:董××,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公民身份号码:××××××。

被继承人:董××,男,××××年 ×月×日出生,生前住×××××。

公证事项:继承权公证

申请人董××因继承被继承人董××的遗产,于2010年5月28日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我处对申请人董X民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申请人进行了询问,审核情况如下:

一、被继承人董××于1995年7月24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董××死亡时在×××(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建筑面积为81.12平方米)留有一处房产,此房产是董××的个人财产。

三、据申请人称:被继承人董××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四、被继承人董××的妻子李××已于2004年3月27日死亡,二人是原配夫妻,只有一子一女,分别是儿子董××和女儿董××。李××自董××死亡后未再婚。

五、现女儿董××表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董××的遗产,董××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董××的遗产。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董××的上述个人财产为董××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董××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因被继承人董X文的妻子、父亲、母亲均已死亡,现其女儿董××表示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利,故被继承人董××的上述遗产应由其儿子董××一人继承。

××公证处

公证员

××××年××月××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财产继承公证书”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民事诉讼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3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