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文书 > 其他 > 提请裁定准予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
提请裁定准予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
发表时间:2016-06-14 浏览次数:271

__________破产清算组

 
提请裁定准予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你院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 )_____字第_____号民事裁定,依法宣告 ________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的________破产还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_____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



会议着重讨论了清算组提出的清算报告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投票表决,通过了(或多次讨论未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未通过的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集体企业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6条、第247条)之规定,特提请你院裁定准予执行清算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专此报告





  (清算组印)




 
组长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提请裁定准予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民事诉讼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4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