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文书 > 其他 > 移送案件通知书(回执)
移送案件通知书(回执)
发表时间:2016-09-20 浏览次数:371

移送案件通知书(回执)




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你院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的________________一案收悉

此复。





月  日




(公章)




第四联退回后附卷



移送案件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对所接受的报案、举报、控告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行发现的犯罪线索材料,经过审查,认为属于其他机关主管或者管辖,决定将案件移送该机关,通知报案、举报、控告和自首人时使用。



二、单位报案、举报、控告和自首的,送达单位。



三、本文书共四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送达报案、举报、控告和自首人,第三联送达管辖机关,第四联退回后附卷。因办案中发现案件线索而移送有管辖权机关的,毋须填写第二联。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移送案件通知书(回执)”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民事诉讼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63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