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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回执)
发表时间:2016-10-22 浏览次数:304

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回执)






 
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你院____________号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收悉,我(单位)已开始执行捉押措施,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的邮件、电报一经发现,立即送交你院。




此复。




年  月  日




(公章)




第四联退回后附卷




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依法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电子邮件,通知邮电部门或网络服务机构协助执行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四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邮电部门或网络服务机构,第四联邮电部门或网络服务机构退回后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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