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
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范本
_________ 注: 1、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一方要求调解而达成调解协议时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时使用。 2、“协议内容”,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解决争讼的协议条款。“诉讼费用的负担”,如果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的,可以作为调解协议的最后一项内容予以写明;如果诉讼费用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应当在协议内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 3、离婚调解书经书记员核对无异后,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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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民事诉讼]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朱某某的委托,指派李滕滕律师担任其离婚纠纷一案的代理人。根据原告方提供的证据,可以看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没有继续维持的必要。理由如下: 一、原被告双方因感情不和,自2012年9月初离开婆家,截至开庭时止,分居已有两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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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民事诉讼]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赣州***预混饲料事业有限公司诉刘*涵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 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5)余民二初字第67号 原告赣州**预混饲料事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麟,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郭*梅,系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委托代理人陈昌敏,系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刘*函,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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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无罪判决书:深圳软件著作权律师成功辩护侵犯著作权罪
与证明犯罪嫌疑人某靖是否具有犯罪故意有关的证据均为人证,证人证言具有单一性,证人口供的可信度令人怀疑,口供之间无法相互印证,无法作为定案证据。另本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某靖有实施侵犯著作权罪的客观行为。 终得洗清冤屈,高喊法律的正义 在家属焦急的等待过程中,我方辩护律师团队根据上面所述疑点,将其进行主要跟踪并掌握相应有利的证据。由团队出示一份《不起诉意见书》于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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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某,2011年从福建来到宁波工作,在宁波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任装卸工。2013年3月20日上午,程某某在公司装卸货物时,货物从车上坠落下来,致使程某某左脚被压后受伤。后程某某的伤情经宁波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九级伤残。2015年9月10日,在吴德朝律师的尽心努力维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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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房屋买卖中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标准民事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民申字第1124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黑龙江省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孙井梅(均为化名)。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田立峰。 再审申请人黑龙江省盛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玺房地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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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第二百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判决被告柏永红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十堰华科运输有限公司运输款352134.9元。 二、驳回原告十堰华科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柏永红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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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善明、雷便珍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徐开华于2014年10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金善明、雷便珍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徐开华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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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民间借贷纠纷案例
人义马市万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公司)与被上诉人乔淑红、原审被告王英杰、王天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乔淑红于2014年9月1日向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万泰公司偿还借款650万元,并支付利息1167287.67元(利息暂计算至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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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贵州跃律咖师事务所袁刚平、余春红律师 通讯地址:贵阳市XX 联系电话:18798073827(袁)、15285640783(余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调取被告人袁moumou、刘moumou、邓moumou(另案处理)2015年2月3日考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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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除权判决申请书
公示催告除权判决申请书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请求事项 一、宣告票号 ,票面金额为 元;出票人: ;出票日期 XXXX年XX月 XX日 ;收款人: ;支付人: 的票据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 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向付款人请求支付)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 申请宣告票据无效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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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涉外买卖合同纠纷一审代理词
买卖合同纠纷一审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 山东骏博律师事务所王秀娟律师接受阿**斯先生的委托,作为原告阿**斯诉被告潍坊****装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律师详细了解了案情,调查收集了相关证据。经过开庭审理,结合审判员归纳的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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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主张损害赔偿离婚纠纷代理词
申请亲子鉴定以确认亲子关系。原被告登记结婚的时间与陈***出生的时间差,可以证明原告怀疑其与长女陈***之间可能不存在亲子关系的合理性,被告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庭可以推定原告陈**请求否认亲子关系的主张成立,而被告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就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被告应返还原告抚养陈***所支付的抚养教育费,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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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雇佣活动中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
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山东骏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张**的委托,指派王秀娟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出庭参加原告张**诉被告刘德龙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诉讼。通过庭前了解案情,调查取证,以及参加庭审,代理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证据确实充分,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被告应依法对原告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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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执行异议书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 异议申请人:季**,男,汉族,19 年×月×日生,住潍城区**镇南**村××号,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异议申请人:张**,女,汉族,19 年×月×日生,住潍城区**镇南**村××号,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解封季**实际所有的潍城区市政工程公司的拖欠货款。 事实与理由 在申请执行人季小*、左**、孙**与被执行人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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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律师代理词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律师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山东骏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李**的委托,指派王秀娟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出庭参加原告李**诉被告刘*、中国人保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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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执行异议听证案代理词
山东骏博律师事务所王秀娟律师接受山东****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2015)潍执异字第*号听证案申请执行人代理人,在听证过程中质证与辩论中代理意见的基础上,现综合发表如下补充代理意见: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以上案件异议人不具备主体资格。 案中申请人申请执行的工程款,是基于被执行人为总包的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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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不当得利案律师补充意见书
不当得利案律师补充意见书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张**与王**不当得利返还纠纷一案,原告张**的委托代理人,针对该案第一次开庭审理中原、被告提供的证据,补充发表如下意见: 原告与被告保持关系期间,应被告要求,原告于2014年4月30日将其尾号**3的农行卡中**元人民币转账到被告尾号为****9的*行卡中,交由被告保管。据原告获悉,被告于2014年11月初一次性将该款项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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