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文书 > 民事诉讼 > 长沙仲裁委员会
长沙仲裁委员会
发表时间:2016-07-25 浏览次数:84

(2014)长仲裁字第616号

申请人:李某,女,汉族,1983年9月7日出生,住湖北省洪湖市新提街道

委托代理人:曹x

被申请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支公司

住所:天心区

负责人:高某

委托代理人:杜某

长沙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以及申请人李某(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支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申请人之间的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因在法定期限内,双方当事人未就本案独任仲裁员选达成共识,故本会主任指定将太和担任本案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傅媛媛担任。

仲裁庭于2014年11月3日依法开庭审理了本案,申请人委托人曹斌、被申请人的委托人杜某到庭参加了仲裁活动,本案现已仲裁终结。

申请人述称:2013年5月28日,申请人为其所有的湘a46b**宝马x5越野车在被申请人处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2013年5日2时,由申请人同意的合法驾驶人符某驾驶湘a*****宝马x5越野车由北往南行驶至万芙路口左转弯时,与朱某驾驶湘a******小型客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符某、朱某受伤的道理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报案,被申请人派人到现场进行查勘。后申请人向被申请人申请理赔,但被申请人以各种理由迟迟不予赔付。2014年4月5日,长沙市价格认证中心对湘a**宝马车进行价格鉴定,认定事故造成保险车损失为450048元。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故请求裁决: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车辆损失,施救费,物价鉴定费等共计460000元;2、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被申请人辩称:1、本次事故被保险车的施救费,物价鉴定费不属于保险责任,被申请人不承担赔偿。2、车辆损失应当扣除残值和折旧。3、被申请人以被保险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按责任比例赔偿部分,其他的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庭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28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为其所有的湘a***小型越野者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单载明保险期间自2013年5月29日零时起至2014年5月28日二十四时止,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同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在被申请人为其所有的湘*****宝马小型越野车投保机动车车辆保险,保险单载明:被保险人为申请人,号牌号码湘A***,使用性质家庭自用,新车购置价690000元。承保险种:机动车损失险(以下简称车损险),保险单载明:被保险人为申请人,号牌号牌湘A***,使用性质家庭自用,新车购置价690000元。第三者责任保险,不计免赔率特约,保险期限 自2013年5月29日零时起至2014年5月28日二十四时止。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重要提示: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特别约定以及批单组成。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规定: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特别约定以及批单组成。保险责任第四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碰撞、倾覆、坠落。第五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费用,由保险人承担。责任免除第七条,被保险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赔偿:(十四)应当由交强险赔偿的金额。2013年9月5日2时许,申请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符某驾驶湘A***宝马X5被保险车沿湘府路由北往南行驶至万芙路口左转弯时,与朱某驾驶的湘A****小型客车沿湘府由北往南行驶至万芙路口由东往西行驶,由于符某超速行驶,且文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导致两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符某,朱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心大队(以下简称天心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符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朱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报案,被申请人派人去现场进行了查勘。2012年4月15日,经长沙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并出具了《价格鉴定意见书》认定湘A***宝马X5车该车购置时间为2013年7月,能正常行驶。其损失的价格为450049元。后申请人向被申请人理赔,被申请人同意申请人按责任比例承担部分,其余部分由第三方赔偿。申请人申请仲裁。

另查明:驾驶员符某由海南省交通警察总队于2012年7月6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D,有效期限为10年,由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于2013年7月31日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长沙仲裁委员会”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民事诉讼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1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