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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发表时间:2015-11-16 浏览次数:429




无标题文档


出质人:


质权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同意□不同意□修改文件材料的文字错误;


2.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 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出质人、质权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


1.出质人和质权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盖章,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3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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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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