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扣押物品、文件决定书回执
发表时间:2016-04-25
浏览次数:195
处理扣押物品、文件决定书回执
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你院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号处理扣押物品、文件决定书移送的有关物品、文件及清单收悉。
此复。
年 月
日
(公章)
第五联退回后附卷
处理扣押物品、文件决定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六条和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扣押的违禁品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文件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四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原持有人,第四联送达受理单位,第五联退回后附卷。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处理扣押物品、文件决定书回执”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