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文书 > 非诉讼 > 处理扣押物品、文件决定书回执
处理扣押物品、文件决定书回执
发表时间:2016-04-25 浏览次数:195

处理扣押物品、文件决定书回执


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你院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号处理扣押物品、文件决定书移送的有关物品、文件及清单收悉。



此复。






年  月






 
(公章)


第五联退回后附卷


 


处理扣押物品、文件决定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六条和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扣押的违禁品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文件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四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原持有人,第四联送达受理单位,第五联退回后附卷。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处理扣押物品、文件决定书回执”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民事诉讼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6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