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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资讯

社保卡可全家共用?错!
作者:佚名 时间:2016-08-19 17:53

现实生活中,“一人参保,全家看病”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我的没钱了刷你的,谁的报销多刷谁的,再加上药店对核实持卡人身份并不严谨,时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就导致了越来越多的人钻制度的漏洞,造成社保制度形同虚设。


制度的制定原是为了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一旦失衡,就会有更多的人钻社会保障制度的空子,对同样是缴纳社保的人来说,则是非常不公平的。


近日的一则新闻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让所有人开始正视了社保的这个问题,同时也看到了国家社保基金的公共资金概念和其中的利与责。


患有高血压的邹某,让女儿用丈夫老周的社保卡买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结果母女俩双双获刑。12月17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决了首例冒用社保卡案。

从这一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正是因为大众对公共资金意识的缺乏和社保报销消费流程的管理漏洞,导致人们对共享社保卡的习惯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也引起了很多人从感情上并不能接受,引起了公众的错愕。


试问,给家人买药何罪之有?夫妻之间的财产难道不是公共财产吗?报销也一样,缴纳社保费的时候难道不是两个人的钱吗?话虽如此,但是,人们在感情用事的时候,忽略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那就是:法治社会不能感情用事来代替法律的正义和公平。对于国家社保基金的公共资金概念,我们不能只看到其中能带给我们的利益,而忽略其中的责任。

社保账户里的资金,是由个人、单位、和国家三部分构成,社保卡的使用规范中也明确规定,社保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出让、转借。就算个人部分可以自由使用支配,而报销的费用来自国家的社保基金,理论上应属全民的公共资金,不可非法占用。


而在之前的案例中,由于《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退回片区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说,处罚依法有据,并不为过。邹某和女儿受到了法律的处罚,也不能将错误全部归咎于这对母女身上,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国家对社保报销流程当中缺乏严格监管的一面,也应该看到制度漏洞之下,宣传引导的不足之处。


如果社保报销的漏洞得不到补救,会有更多的人钻社会保障制度的空子,对同样是缴纳社保的人来说,则是非常不公平的,这样的社保制度也将形同虚设。所以,在这里我们要呼吁大家参保需自觉,不骗保,不钻制度漏洞,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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