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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20年是什么样的
作者:佚名 时间:2020-08-31 16:33

随着我国车辆保有量的逐年上升,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也随之增大,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难免会造成受害人伤残或死亡,而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或多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交通生出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内容,这里我们就来看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20年是什么样的希望这里我们的总结对大家有所帮助。

1. 车主无责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车主部分责任或者全责的,刑事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民事部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车主赔偿责任。

3. 若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且实际赔偿结束,受害人家属出具《刑事谅解书》,可请求司法不追究致害人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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