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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资讯

赠与房产再出售新规定是什么样的
作者:佚名 时间:2020-06-05 15:30

相关专家称,因为郑州市限购政策所限制的行为是购买,继承、赠与、离婚析产等无偿取得房屋的行为不在限购政策调整范围内。因此,张先生的儿子虽然已经拥有两套房屋,但依然可以接受赠与。不过,为了杜绝一些人通过“假赠与”的方式来规避限购政策,郑州市对赠与人、受赠人再次购房进行了一定限制。

赠与房产是要双方签署赠与房产的确认书的,房主需要和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一般情况下需要带上身份证件、房产证书、购房合同、赠与公证书等,这些资料双方都需要带上,一方面表明无偿赠与行为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另外也表示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那么这里我们就来说说赠与房产再出售新规定是什么样的希望这里我们的总结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第二条免征营业税规定的,在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时,无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赠与合同公证书”本公告自201571日起实施。

结合之前的政策信息,有几点主要注意:

1、增值税征收基数为交易合同价,目前长沙限售4年,也就是说,目前能够交易的房产都无需缴纳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缴纳办法可以自选,一个是财产转让所的的20%,另外一个是核定征收合同价的2%,当然是哪种交税少就用哪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的征收基数是卖出价减去房产获取的成本,因为受赠房屋成本较低,买进价格为0,只有受赠时的税费(直支系亲属免征),以及本次出售的税费,因此这个基数往往较大,征收20%是很高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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