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卉租摆合同
甲方(承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乙方(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为了美化环境,陶冶情操,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花卉租摆的数量及位置
甲方承租摆放乙方的花卉共计_________盆(见附表二),用于_________室内外装饰,其中大花_________盆,中花_________盆,小花_________盆。
摆放的具体位置已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见附表一)。
第二条租金与结算方式
(一)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按附表规定的位置为甲方摆放好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花卉。
(二)甲方采用后付制,按□季□月□向乙方转账支付协议项下金额,即每个结算期满后5日内付给乙方上期租金人民_________元整,首次支付花卉租金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年花卉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人工、托运、管养等费用均已包含在上述月租金中,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乙方应于结算期满前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若因乙方未提供合法发票而导致付款迟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如果需要增加花卉数量,可随时和乙方协商,乙方按合同指定的租摆价格的单价来计算增加的租摆费用。
第三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管理上的方便条件,并保证不丢失、不损坏(包括花盆、托盘、几架等),否则因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花卉的自然死亡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任。
(二)保持花卉摆放位置相对不变,教育己方人员不向花盆中倾倒废水、废弃物,不损伤花卉。
(三)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花卉租金。
(四)协助乙方人员搞好花卉护理工作,提供花卉护理所必须的水源等条件。
(五)需要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花卉或服务时,要另行付费。
(六)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不再合作时,协助乙方完整、及时、安全地将承租乙方的花卉撤回。
(七)甲方如果更换或迁移地址,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协商解决花卉的租摆问题。
第四条乙方责任
(一)按本合同规定认真负责地摆放和养护甲方承租的全部花卉。
(二)将花卉养护计划和时间提前告知甲方。
(三)及时更换失去观赏价值的花卉,对甲方承租的花卉种类在同档次的条件下进行适当调整,以使摆花效果富于变化。
(四)为甲方摆放和养护花卉时统一着装,注意文明礼貌,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保持甲方摆花场所的环境卫生。
(五)乙方负责向甲方所提供花卉的日常管理(浇水、施肥、修剪),做到无病虫害、叶面无尘土。并根据不同季节和花卉情况及时更换,保持所供花卉的新鲜和美观。
(六)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进入与租摆业务无关的区域,做与租摆无关的事。乙方工作人员在摆放植物及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不得损坏甲方设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期限内,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的一方须赔偿对方剩余年租金额的50%。
(二)如乙方未能及时更换枯死、失去观赏价值的花卉,按拖延的天数,每拖延一天,甲方有权扣罚乙方1%的月租金。
(三)如每月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花卉租金,按拖延的天数,每拖延一天,甲方应根据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未支付租金的违约金。
第六条租摆时间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为期_________(月/年)。
第七条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一)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二)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九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表一:花卉摆放位置明细表
附表二:租摆花卉价位明细表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盖字: 授权代表盖字: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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