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合同范本 > 租赁合同 > 其他租赁合同 > 冷库租赁合同
冷库租赁合同
发表时间:2016-07-06 浏览次数: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就冷库库房租赁事宜,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本合同是——冷冻仓储有限公司(出租方)储存本合约持有人(存货人即承租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并明确仓储过程中双方责任的合同。

2. 存货人承诺所储藏之商品为合法商品,所提供之资料为真实资料、存货人联系资料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保管人。

3. 存货人所储藏商品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案例、规定等而受工商、海关、商检、公安、技监、环保、食品卫生等政府部门的处理,均由存货人负责全部责任。对保管人带来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责任。

4. 储藏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说明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本规定。保管人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比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5. 商品冷藏按——冷冻仓储有限公司《冷藏质量及卫生管理规定》中商品冷藏工艺标准执行。

如存货人对所存商品冷藏有特殊要求,双方另签书面协议。

6. 保管人至对温度质量及商品数量(冷藏过程中正常干耗除外)承担责任,对商品的衰老、病变、霉化、氧化、虫蛀等温度因素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7. 存货人所存商品已过商品保质期、或者所存商品已超过——冷冻仓储有限公司《冷藏质量及卫生管理规定》商品冷藏工艺标准中所规定最高储存期,保管人在商品过期后一个月内三次通知货主及对商品进行处理。

货主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不来处理、或者因货主所提供联系资料不实而无法联系时,保管人有权处理存货人的过期商品,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8. 收费方式:每月30/31号结算当月冷藏费,次月5号前存货人应到保管人处交清上月冷藏费,本单商品出完时结清冷藏费。

收费标准:按《——冷冻仓储有限公司冷藏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期限:存货人连续三个月不到保管人处缴交冷藏费,保管人有权处理存货人所存商品(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9. 双方商品交接地点为保管人厂内月台。双方对商品数量产生争议时,以进库收条、出库单为准。

10. 如因人力以外的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货物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范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盖章) :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人代表人(签名):

日期:

日期: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冷库租赁合同”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房产租赁合同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5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