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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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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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协商,双方就甲方向乙方租用企业短信增值运营平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1 租用乙方提供的企业短信平台。
1.2 如果甲方围绕系统进行任何类型的推广活动,应确保中国法律、法规、行政或地方性规章所要求的所有适用的执照、许可和授权已经获得,且与该执照、许可和授权相关的任何条件已经得到遵守。
1.3 遵守与服务提供商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行政或地方规章,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规章制度。
1.4 确保围绕应用服务进行的所有推广活动是合法的。
1.5 严格监督确保群发短信的内容健康合法。
1.6 限制群组发送的短信,每一终端用户每次群发的对象不超过协议商定数量。
1.7 在终端用户收到任何甲方的服务或发送的短信之前获得终端用户的同意。
1.8 协助有关政府部门追查通过增值平台发送的短信来源。
1.9 遵守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持正常而稳定的短信而进行的调整。
1.10 向乙方提供客户服务方案,处理企业用户提出的与网络通信和乙方服务无关的咨询和投拆。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2.1 在中国的短信平台服务,以使甲方能通过短信接入包括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在内的移动运营商;
2.2 保证企业用户可通过短信平台接入建立应用服务。
2.3 提供短信网关的api接口资料,并安排专项技术人员配合甲方的开发队伍,做到对甲方所遇到的问题及时响应.
2.4 向甲方提供现有的在线短信应用开发管理系统,以加快甲方的测试平台开发速度。
2.5 在系统测试阶段,乙方将承担一定数量的因测试而产生的短信发送费用,在系统正式商业运营后,应将此部分费用计入运营成本中予以支付。
2.6 在该合作备忘录签署后,乙方应即向甲方提供针对系统开发或联接的技术培训。
第三条 支付方式和使用条件
甲方应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的系统设置费。(目前属于推广阶段,免除该费用)第一次人民币______元的预付费。每发送一条短消息______元,从预付费中扣除,该预付费需要在1年内用完。以后的预付费可以按照实际需要数增加。银行帐号:______
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短信平台服务的条件是甲方只能将短信平台服务用于企业短信运营平台所相关的应用服务。甲方不得使用短信平台服务于:
3.1 向身处中国境内的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移动数字用户以外的用户的移动装置或设施发送短信平台短信;
3.2 发送未经许可的信息;
3.3 传输任何诽谤的、侮辱的、侵犯的、不雅的、淫秽的、威胁的或者骚扰的内容;
3.4 以任何形式违反合同中规定的任何义务或责任,造成侵权,或者给第三方造成其它损害,或者侵害第三人拥有或授权的任何知识产权;
3.5 从事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诽谤、侮辱、淫秽或者妨碍司法,或者从事违反有关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3.6 损害或干扰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网络的正常营运,或任何第三方的短信平台服务或电信网络或设备的正常运营。
第四条 排它性
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是非排它的,乙方保留向其他客户和伙伴提供类似服务和应用服务的权利。
第五条 报告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一个基于网络的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可接入的有关应用服务的短信流量的报告接口。乙方应保证该报告接口的准确性。
第六条 暂停服务
6.1 乙方可以在任何一天的下午十一点到上午六点为乙方网络维护或保养目的而暂停部分或全部短信平台服务,但是乙方须提前至少二十四小时通知甲方。
6.2 尽管乙方会以合理可行的方式努力做出通知,但乙方也可以在任何时候(包括不经通知)立刻暂停部分或全部短信平台服务,包括:
(a)当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被要求对其网络的任何部分进行修理、维护或保养时;
(b)如果该暂停是为减少或防止短信平台服务的欺诈或干扰所要求的;
(c)当乙方被要求遵守任何与短信平台服务有关的适用于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的任何规定时;
(d)某一客户未能就应用服务支付拖欠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期限与终止
7.1 除非根据本条终止,本合同将于开始日生效并持续有效_________年。
7.2 如果乙方提前三十天收到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关于乙方与其分别订立的协议或合同的书面终止通知,乙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3 在下述情况下,乙方可以立即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a)乙方合理地认为其与甲方的联系导致乙方的名称、声誉、服务或人员正在或已经遭受名誉损害;
(b)任何对于本合同下义务的履行必须的法定批准被撤回或要求任何新的法定批准;
(c)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三、十二或十四条的任何规定;
(d)甲方无力清偿债务或者处于清算、重组或者破产程序或者被解散。
第八条 保证
甲方向乙方保证:
8.1 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8.2 其得到了合法的授权并且得到了所有必需的同意、许可、允许和批准,以订立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8.3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承诺、义务或者安排(无论书面或者其它方式)或者任何法律。
第九条 赔偿
9.1 甲方应该对于乙方所遭受的产生于或与以下事由有关的所有损失、费用、损害予以补偿(包括足额补偿法律费用):
(a)受到短信平台服务的提供人或者对短信平台服务信赖有关的任何人提出的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终端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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