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
发表时间:20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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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现有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地址:
租金为每月 元,乙方按每 个月支付,先付款后交房,甲方收款付收据。
承租期至 年 月 日至 月 日为止。
乙方在承租期内,应承担该房屋的水电费,煤气费,暖气费等,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在承租期内应对甲方的下列物品给予押金 元,物品名称:淋浴器、饭桌、床、家具等,退房时由甲方检查物品是否完好,有损坏的照价赔偿。
房屋及设备因本身质量问题造成障碍,由甲方及时维修。
乙方在承租期内应遵纪守法。
一方如提前变更协议,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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