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xxxx
主要负责人: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权属规定。甲方保证该房屋未设立抵押等他项权利, 且不属于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该房屋已完成消防验收并合格,具有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xxxxxxxxxxxxxb栋25楼102号房(以下简称该房屋)。
2、该房屋建筑面积共xxxx平方米。
3、甲方应出示该房屋的平面图(详见附件一)及该房屋现有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情况等资料(详见附件二)。以上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产证,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等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甲方作为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并承诺该房屋无设定抵押。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自2015年8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2、自2015年8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为该房屋的免租期。免租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租金。
3、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2015年8月1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在乙方对该房屋验收无异议后,由乙方在甲方出具的交接书签章,视为交付完毕。
4、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教育辅导、培训、咨询使用,不作其它使用。
5、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返还该房屋。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季度租金为人民币xxxxxxxx元(大写:xxxxxxxxxxxxxxxxx),年总租金金额为人民币xxxxxx元(大写:xxxxxxxxxxxxxxxxx)。
2、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的方式如下:
租金于每季第一个月交纳,甲方于收款后十日前向乙方出具发票,该发票必须是武汉当地税务机关监制并规定使用的房屋租赁专用发票,发票出具人及租金收款人必须为甲方。
3、甲、乙双方约定,签订时即支付相当于一个季度租金的保证金,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
4、租赁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按照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但乙方尚拖欠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在租赁期间,乙方有违约行为,保证金不退。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该房屋的土地使用税费由甲方依法交纳。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租赁期间内乙方使用该房屋产生的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宽带、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费用(甲方书面另行同意承担的除外)、停车费等由乙方交纳。
上述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电信费、停车费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收取。由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具体办理,与甲方无关,详细内容参见《物业管理协议》。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人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或承租期正常的损耗,乙方应负责修复。租赁期内,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负修缮义务。
2、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所有权原则归乙方所有,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增设的非定着物的附属设施和设备;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为定着物的,乙方不得拆除,无偿转归甲方。如甲方不同意接受以上定着物,则乙方有义务将该定着物拆除,恢复房屋原状并承担拆除费及垃圾清运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转让后本合同对新房屋所有权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或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由甲方给予乙方相当于一个季度房租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方式或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其他无法归咎于双方的情势,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和租赁该房屋的。
3、房屋租赁期间,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安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2)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15日内仍未交付的;
(3)甲方未书面告知在该房屋上设定抵押,因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导致法院查封房屋等,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出租房屋的。
4、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该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结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使用用途的;
(5)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支付房租达15日以上。
5、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之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重新协商租金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甲方收回房屋出租给他人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租赁期滿,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应按约交还房屋。
7、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所交付给乙方的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交付时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房屋结构、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没有异议,则乙方签收租赁房屋验收单。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验收结束后三日内向对方主张。
3、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滿后的三日内,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租赁关系终止后,对未经甲方同意且留存在该房屋内超过15日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租赁期间,甲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年总租金5%金额的违约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房屋,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双倍的违约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除应双倍返还保证金外,应按照本合同年总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4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年总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还退回乙方保证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约定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拖欠费用总额的0.5%支付甲方违约金。
3、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年总租金1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不退回乙方所交的保证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双倍支付违约金。
5、租赁期滿,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该房屋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日计算,多退少补。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有权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就本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用以解决争议。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确定。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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