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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
发表时间:2016-07-17 浏览次数:50

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

立合同人

甲方(转让方)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

根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 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 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___区(县)____路____弄(新村)____支弄__号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 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 印件见(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房 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

1、 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一次性 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2、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给 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3、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第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 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___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有住房所在地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有住房承租一权的转让手续。

第 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__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有住房的出 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房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甲方同意,自该公有住房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__日内,腾出该公有住房并交乙方进行验收 交割。

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有住房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若被损 坏被拆除,则除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住房装修及附属设施估值赔偿给乙方外,还应按估值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承诺,凡转让前该 公有住房内原有设施因有变动,而按规定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装修、养护费用,转让后则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各应缴纳的税费。在验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该公有住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等其 他费用,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约定外,均应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付款的,应按逾期应付款向甲方 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应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___%计算。逾期__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下列 [一][二][三]款约定向其追索违约责任(不选定的划除):

一、乙方除应支付上述滞纳金外,还应按逾期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 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应付款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或 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部分,均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住房交 乙方进行验收交割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约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验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___%计算。逾期 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不选定的划除):

 

一、甲方除应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向乙 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和逾期利息 (自乙方支付价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 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不违背本合同各条款原则的基础 上,可不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 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 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索 赔。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 向 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前该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已经其同住成年 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均与乙方无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壹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____份,该住房所在地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和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 公房租用凭证复印件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付款时间及金额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三 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项目内容-----------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四 水、电、煤气、电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支付---------(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公有住房同住成年人意见书

我们一致同意, 甲方以人民币(大写)_元,将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同时推选__为"个人住房特种存单"的存款人代表。

同住成人年签字(盖章)

备注: 若有反对意见,请在此签字(盖章)

 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本人]

[法 定代表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姓名: [身份证明]

[营业执 照]

[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

[商业登记证号][

] [商业登记证号][

] 号码: 号码: [居住]

[注 册]

[居住]

[注册]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 日期:

日 签于: 签于: 置换(或中介)公司名称:

联系地址及电话: 房地产经纪人员姓名:

房地产经纪人证件编号: 联系地址及电话:

备注栏 甲、乙双方签定的本合同,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座落于____区_____路_______弄(新村)_____号_____室(部分)公有住房的受让人 为_____;该公有住房系统受让取得。

 

经办人(签字)

 房地产交易中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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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9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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