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合同范本 > 贸易合同 > 经销合同 > 消费者购买商品预付款
消费者购买商品预付款
发表时间:2016-02-20 浏览次数:105

近日,小河消费者协会黄河分会运用“定金”与“订金”的不同含义,成功地调解了一起消费纠纷。

2009年12月2日,消费者张某在小河黄河路某家用电器专卖店购买家用热水器、抽油烟机等家用电器,口头讲好张某第二天前来提货,张某当场交纳了500元的订金,商家出具给张某“订金”500元的单据。当天张某回家后,发现家人在其他商场已经购买了这些电器并已安装,随即赶往该商家说明情况,要求退回押金,商场认为张某违约,不予退款,张某随即到黄河消协分会投诉。

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分会进行调解。经调查,投诉内容属实。消协工作人员按照《消法》相关规定进行调解。在宣传上述法律法规的同时,工作人员对经营者进行耐心说服,指出经营者不能以拟定的格式单据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并对双方解释了“订金”和“定金”的不同含义,被投诉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场退回“订金”500元,同时工作人员也指出张某在购物过程中未和家人沟通造成经营者的不便,也有一定过错。

通过调解,经营者称通过该事件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并表示在今后经营中一定合理、合法,消费者对处理结果也表示满意。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消费者购买商品预付款”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进口贸易合同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4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