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特姆热泵系列产品经销协议
甲方:成都宝玉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和平、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规定区域内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配件以及就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授权与认可
1.1 甲方授权乙方为起授权区内独家经销商,负责甲方提供的?????热泵各型号产品在??(施?市)独家经销,如乙方要求新增辖区,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新增辖区内经销。
1.2 甲方负责提供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及合法的销售协议书及授权书给一方,乙方在所下去内积极开拓销售网点,努力促销,完成双方认可的销售计划。
第二条 经销条款
2.1 甲方严格执行独家授权,对乙方获得的甲方授权销售的康特姆热泵系列产品,在完成协议规定的销售量并无违规的前提下,甲方无权在乙方经销区就此系列产品另行设定其他经销商。
2.2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认可乙方经销区域内销售量为每年 ,销售量为各型号销售量累计之和。以上销售量为甲方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得到乙方认同的最底销售量。因此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的销售量为 台。
2.3 乙方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订购首批产品。首批进货量为协议规定年销售量的 5 % 。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2.4 在本协议签订的前6个月,为甲方对乙方的考察期。在此期间,前3个月即 年 月— 月乙方定货需达到 台,后3个月即 年 月— 月乙方定货量累计需达到 台。考察期届满时,乙方达到上述定货量,为考察合格,方可执行本协议以下条款,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经销商。
2.5 如果在协议的任何阶段里,乙方向甲方提出足够达到适用阶段订货量的定单并且甲方收到相应的货款,但因甲方的原因未接受或未完成这些订单而没有满足乙方定货量,则甲方不得行使2.3 ,2.4 条的权利。
第三条预约订货和退货
3.1 订货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下书面订货单(以传真件为准),订货单应有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每份订货单均构成一份独立的购销协议,该订单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生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为该订单的当然条款。
3.2 协议期内,如乙方未能销售全部的订货产品并对未实现销售的部分要求退货,或乙方未达到销售目标被取消经商资格而要求退货。乙方应保证所退货物包装完好、附件齐全且无任何损坏。
3.3 货物抵达地为销售地物流仓库,从仓库到安装地的短程路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价格和价格保护
4.1 甲方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和发布权均在甲方,甲方实行全国统一批发价格。
4.2 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上报的库存清单和年近期订单通知后,必须在7 日内以传真方式向甲方汇报库存和近期订单,以报表的形式提供库存产品的总数量和每台产品的序数号,并保证其报表的真实性。否则,乙方将失去根据 4.3 条可以要求的任何权利。
4.3 如果甲方在发出产品之日30天内,甲方降低了产品的进货价格,甲方将对降价之日前30 天内的订货给予价格保护,甲方按30天内核定的订货数量补偿乙方老价格与新价格之间的差价。
第五条履行保证金和加盟金
5.1 为了更好的规范市场,保护经销商的利益,乙方必须在协议签订2周内交纳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现金或承兑汇票)。保证金按各经销商协议销售额(按批发价核算)的 2%交纳,加盟金为保证金的10%(不包含在保证金内),乙方不按时交纳保证金视同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利另外选择经销商。
5.2 经销商在协议期内如无违约行为,协议履行期终止时,甲方归还保证金(不含加盟金和罚金)的3/4,一年后交付剩余的1/4保证金(不含加盟金和罚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年年利率退还当年利息。
5.3 加盟金为保证金的10%(不包含在保证金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不再退回。
第六条?市场推广和市场保护
6.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低价抛售或抬高售价均属违约行为。一旦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决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协议。
6.2 甲方实行区域独家经销规定。乙方只能在授权区域内销售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禁止跨区销售。乙方直接或通过辖区内第三方将其订购的产品在其授权的区域之外销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货物售出地区域经销商,违反前述规定擅自销售的,需以双倍的零售价格回购违规销售的产品,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视轻重进行惩罚性罚款直至终止本协议。
6.3 乙方应积极有效的开拓市场,并监控其被授权销售区域内的违规销售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对举报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在30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并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6.4 为确保区域化销售、一体化价格的顺利实施,甲方在产品出厂之前对产品编列产品序号,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全程对产品实施监控,且在开具销售发票时,必须将产品的序号标列在产品的销售发票上,并且每 3月向甲方汇报一次。
第七条 店面陈列及广告投放
7.1 甲方要求乙方在主要城市区内不小于30m2 的店面,至少陈列两种类型产品,并在显要位置张贴由甲方提供的统一的宣传条幅和海报。
7.2 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广告及宣传资料,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广告和宣传展示,乙方负责经销区域内的广告宣传,宣传内容必须符合甲方整体企业形象,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 安装培训
8.1 甲方负责各经销商的安装培训工作及工程设计的培训工作,由各经销商申报培训人员人数,人员组成情况,由甲方视总体情况统一安排培训时间、地点,并及时通知乙方。
8.2 方负责所经销区域的产品安装工作,如有技术难题,可向甲方请求支持,甲方有义务协助解决。
8.3 乙方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暖通工程设计和安装人员,上岗人员应经培训并持有甲方授予的上岗合格证。
第九条 维修和售后服务
9.1 甲方承诺康特姆产品终身维修,售后2年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可免费维修,无法维修可申请退货保修期到期后8年维修只收工本费,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搞好当地的售后服务工作,对确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依据保修卡内容的有关规定实行保修,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简单维修的相关事务;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户机器损坏等后果并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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