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南投资有限公司经销协议书
甲方:地址:
乙方:上海宏南投资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控江路1029弄1号楼9f
乙方生产的集婴幼儿童床、标准单人床、标准单人沙发及三人沙发功能于一体的专利产品“多功能组合童床”,对传统童床理念进行了彻底变革,把童床的使用时间从三年拓展到人的一生。现我公司产品向全国市场推出。甲方自愿申请作为乙方“多功能组合童床”产品的区域经销商,经乙方审核,甲方具备经销乙方“多功能组合童床”产品的条件,经双方协商,达成经销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同意甲方为省(市)市(县)
区自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多功能组合童床”产品市场销售的区域经销商(40万人口以下区域设一家;200万人口以下区域设二家;400万人口以下区域设三家;400万人口以上区域设四家)。
2、甲方购货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日期、付款方式等以签定的销售合同为准,产品至甲方当地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3、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不再在该地区销售同类产品。如果该地区的客户到乙方购买同类产品,乙方将告知客户到甲方购买,并把此信息及时通知甲方。
4、乙方的“多功能组合童床”产品规定了全国统一最低销售价,童床零售价:528元/个;沙发零售价:1700元/对。甲方在销售该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低于此价格销售。
5、甲方统一使用乙方产品规定的名称、商标、包装、生产商等。不得随意更改。
6、甲方每次购买乙方产品的最低数量为:童床30套或沙发10套。低于此数量,每套的价格将在经销批发价的基础上上浮10%。全国经销价为统一零售价的80%(即20%的经销利润)。
7、甲方购买乙方的产品在没有打开包装的条件下,可在购货之日起三个月内退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退货后即支付退货全款;但退货的运输费用需由甲方负担。
8、甲方可以在本区域内发展二级经销商及产品代理商,并由甲方供货,乙方不得向其提供产品。
9、乙方有计划免费提供甲方产品样本、产品挂图、产品影视资料等,并共同享受乙方的广告资源。
10、甲方的销售指标定为童床50套/每月,或沙发25对/每月。对达到销售指标的经销商,乙方每年组织一次培训,甲方来回车费、食宿费、培训费均由乙方承担;并发给甲方产品经销铜牌。
11、达到销售指标的前20名经销商,乙方给以奖励,奖金为当年销售额的3%。
12、甲方在经营过程中承当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乙方无关。
13、违约责任:如果甲方违背以上条款,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产品经销资格,甲方应无条件赔赏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如果乙方违背以上条款,乙方也应无条件赔赏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4、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程序处理。
1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在经销时间到期后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上海宏南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有效) (盖章有效)
负 责 人:负 责 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1-35080999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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