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志强律师为客户起草的《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现状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将自已所有的一套房屋出卖给乙方,房屋现状为: 。
第二条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市 区 小区 号楼 室,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室 平方米,车位 号。房屋总价款 万元(包括房屋、地下室、车位等)。
第三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 万元款项,于 年 月 日前将剩余款项 万元全部付清。
2、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后,乙方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房屋的后续贷款等所有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后续交纳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甲方将所售房屋的钥匙交付乙方后,即视为将房屋交付乙方。甲方交付钥匙后房屋发生的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市场变化引发房屋价值增加或减少的,该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承诺:
1、甲方保证所出卖房屋产权清晰无争议、对外无抵押、无担保,房屋未被法院查封,该房屋没有其它产权共有人。
2、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甲方应将该房屋腾空,该房屋在交付乙方前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且甲方保证上述费用已结清。
3、乙方支付总房款后,甲方有义务将取得该房屋产权(包括地下室、车库/车位)的合同、凭证、单据原件及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4、本合同签订前,发生的与买卖房屋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一律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甲乙双方已共同对所售房屋进行了详细查看,甲方已将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
第六条
乙方承诺:
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建设状况、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乙方支付定金的,违约后则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定金。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要求解除合同。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自乙方付清总房款之日起按总房款的日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时间 : 时间: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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