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房屋结构为 ,房产证登记面积 平方米,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
第二条 价格:
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 元整,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上述购房款。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七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七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七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三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20%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 因本合同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由甲乙双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交纳。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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